對政府權力進行監督制約,我省建設法治政府邁出重要一步
  本報訊(記者 梁現瑞)10月19日,省政府官網發佈《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規定》等十項重要新規。由省政府出台的這十項新規,從不同領域、不同層面建章立制,對政府權力進行監督制約。
  十項新規既是省政府黨組貫徹落實省委“兩個意見”的重大措施,也是政府系統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大成果,更是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重大制度規範。這是我省在建設法治政府上邁出的重要一步。
  堅持問題導向。十項新規主要涉及土地出讓、工程項目招投標、行政審批、政府採購、礦產資源開發、各類資金使用管理等重點領域,這些領域是政府權力最容易失控、最容易發生腐敗、社會關註度高的重點領域。
  構建封閉體系。十項新規是對既有制度的完善和更新,覆蓋重點領域行政權力運行所有關鍵環節,形成封閉完整的制度體系,不留“暗門”、不開“天窗”。
  突出務實管用。十項新規整體提出的措施具體務實,可操作。比如,就嚴格土地出讓方案審批明確,土地出讓方案審批必須採取集體會審方式,以會議方式集體決策的,主要領導末位表態,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。
  手段創新大膽。從全國範圍來看,十項新規中,很多內容都是全國率先提出,比如提出要在全國率先建成全省行政職權目錄,引入非中標(成交)供應商、實際使用人和受益者、社會媒體等社會力量對政府採購等工作進行監督等。
  十項新規從今年初開始醞釀,前後歷時近10個月,其間幾易其稿,先後聽取了多方意見。下一步,我省有可能適時將其升級為政府規章或地方性法規,提高其法律效力。
  (相關報道見05版)
  (原標題:省政府出台十項重要新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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